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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头条】江苏、山东、湖北环保督察风暴启动!

2018-05-18 17:16:38 来源:江海航运网 点击量:

 近日,江苏、山东、湖北、甘肃等地纷纷开始对排污企业督查整顿。如果说2017年是中央环保督察年,那今年2018无疑是省级环保督察风暴之年!

江苏省

江苏省省级专项环保督察已经开始,组建3个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相继完成进驻。

通过督察:

1、重点了解市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进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和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

2、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3、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

4、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

5、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山东省

5月3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一系列严格山石开采规划管控、严格采矿权准入的措施即将实施。

根据部署,山东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分区管理,山石资源开发要落实禁采区退出、限采区收缩、开采区集聚政策,持续优化矿业开发布局,着力打造规模适宜、绿色发展、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集约高效的大型矿业企业。按照减少布点、控制总量的原则,结合市场需求合理确定矿山数量和年度开采总量。各地新上普通建筑石材(主要用作砂石骨料)矿山原则上要设在集中开采区内。

山东严格采矿权准入,并明确规定,全省新建露天开采普通建筑石料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10年;其他用途的山石资源矿山生产规模不得低于各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

湖北省

湖北省环保督察在全省持续,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关停、拆除!

2018年第一批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已组建4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负责对黄石市、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州等4个市(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目前,湖北4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

广东省

广东将排查摸清全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底数,并按照停产关闭、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并编制了《广东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1、“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界定范围

散: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场所)。

乱: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

污: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场所)。

2、主要目标

全面排查摸清全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底数,按照停产关闭、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的方式实施分类整治。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

甘肃省

甘肃省环保厅于5月2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环保工作,审议了《关于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工作方案》,将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开展明察暗访、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加强监督问责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宁夏

从宁夏国土资源厅获悉,今年,宁夏将以全区所有采矿许可证有效的露天矿山(含砂石料厂)企业为重点开展深度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订整治方案,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整治完成并经过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缺失的露天矿山,各地要加强生态修复与绿化,减少扬尘污染。